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
关于做好2015年市教研立项课题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教研室、各直属学校:
为促进宁波市教研课题提高研究质量,根据《宁波市教研课题管理办法》(试行)的精神,我室将结题课题分为一般结题与优秀结题两类。现就做好市立项课题的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报请结题的条件
1.研究达到预期目的,并取得预期成果;
2.研究过程科学、规范,研究过程记录翔实、完整;
3.形成书面结题报告(结题报告字数10000字以内);
4.经结题论证,并经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同意;
5.明确课题组主要成员,每个课题不超过5人(含课题负责人)。
二、报请结题的程序
1.由课题组组织结题论证,形成书面意见。论证不拘形式,可采用会议形式、通信形式、走访形式等。
2.课题研究主持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结题书面申请,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结题的书面意见。
3.提交以下结题材料:
(1)结题报告一份(纸质稿一份,WORD电子稿一份);
(2)课题研究记载册一份(式样见附件3,栏目大小可自行设定);
(3)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一套。
以上结题材料装入材料袋(一课题一袋),交各县(市、区)教研室相关职能部门,结题报告电子稿由县(市、区)汇总后统一发至937211739@qq.com
4.各县市区教研室对材料进行审核,择优推荐30%的课题建议优秀结题,由市教研室组织专家组再行评审,其余课题为一般结题。
三、证书发放
结题证书是完成课题研究的重要依据,也是市教研课题成果评奖的必要条件之一。
我室依据课题研究程序的科学性,研究预期目标的达成度,研究过程中的档案资料建立情况,论证或鉴定意见等进行审核,对符合要求的发放结题证书,优秀结题予以注明。
我室将对结题课题进行调研,确保课题研究取得真实成效。未能按时结题的立项课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“课题延期结题申请”报市教研室。
四、结题受理
1.方法:采取以市为单位集体受理的方法,即课题主持人将有关材料报所在县(市、区)教研室,由所在县(市、区)教研室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处理,将一般结题汇总表(excel格式,见附件1)、推荐优秀结题材料并汇总表(excel格式,见附件2)报我室。
2.截止时间:2015年10月20-25日。
3.受理部门: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课规办
4.联系人:刘倩(地址: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129号;电话:87680819;邮编:315000)
附件:
1. 2015年宁波市教研课题一般结题汇总表
2. 2015年宁波市教研课题推荐优秀结题汇总表
3.2015年宁波市教研课题记载册
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
2015年9月10日
附件1:2015年宁波市教研课题一般结题汇总表.xls
附件2:2015年宁波市教研课题推荐优秀结题汇总表.xls
附件3:2015年宁波市课题研究记载册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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